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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一男子斥资8万元投资“马克”,以网络盗窃罪将同学告上法庭

imtoken2022官网版 2023-01-16 21:29:44

陈敏 陈焕 封面记者 宋晓

听说同事宣传虚拟货币的增值属性,成都一男子委托同学8万元订购“积分”,但眼前的APP突然打不开,女子告同学一怒之下上法庭。

资料图(现场)

3月19日,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,法院近日受理了一起民间委托理财协议纠纷。在本次纠纷中,高某美称自己与被告人陈某年是同学,因此委托陈某年订购并投资“马克”等虚拟货币,但目前购币平台APP尚未开通,且投资款已无法赎回。她主张陈某年作为受托理财方,应归还投资资金。

但陈安年觉得,高某美只是通过自己的渠道订购虚拟货币,双方并没有委托理财协议。投资虚拟货币本身具有极高的风险。高某梅自愿投资。盈亏自负。同时,陈某年觉得自己也是“虚拟货币投资”的受害者,曾以涉嫌网络盗窃为由于2020年11月4日向公安机关报案。

记者了解到,该案涉嫌民事犯罪,法院已驳回高某梅指控的上诉,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
本案主审法院陈敏在庭审中询问获悉,江苏省苏州市公安局已于2020年9月29日结案,查处曹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案贩卖活动,在逃人员登记表中写道:“2018年7月以来,曹某某等人以高额利润为诱饵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,组织社区,设置等级结构,直接或间接以人数作为返现的依据,吸引群众分别出资2万元、3万元参与所谓炒作虚拟货币活动,涉嫌组织、领导传销活动。”

法庭现场

中国驻瑞士领事馆也于2020年11月28日发布消息,提醒在华南地区的中国公民提防“标汇”、“马克币”等金融盗窃行为。参与“标汇”募资或以融资方式投资“马克币”项目。巨额资金转出后,他们发现自己被骗了,后悔莫及。中国驻塞尔维亚使领馆已责成相关人员在德国境内外报案,相关案件正在办理中”。

什么是虚拟货币?

它与我国《民法典》(简称)规定的网络虚拟财产有什么区别?虚拟货币作为新型线上投资理财的热门产品,为何频频“爆款”?

法官告诉记者,虽然虚拟货币被称为“货币”,但它不具备市场流动性,也没有价值尺度功能。人民币是我国唯一流通的法定货币,虚拟货币只能作为“产品”进行交易和投资。

虚拟货币也不直接等同于我国《民法典》规定的“网络虚拟财产”。一般来说,网络虚拟财产是指虚拟货币、账号、游戏武器等。但是,虚拟货币的种类繁多,销售渠道不同,有的甚至是来源不明、合法性不明。我国《民法典》强调对犯罪主体的保护。合法产权,即虚拟货币只有在合法、合法获得、合法占有的情况下,才有可能成为受《民法典》保护的“网络虚拟财产”。

近年来,虚拟货币投资因其高收益而风靡一时,但高收益的背后往往潜藏着巨大的风险。随着互联网经济的不断发展,一些犯罪活动也从线下转向线上。一些金融盗窃和传销以炒作虚拟货币的概念包装,以高额回报为诱饵,利用网上交易的便利性来吸引投资。人们投资APP、小程序或在线交易平台中国唯一合法虚拟货币是什么,引导投资者发展亲友加入投资,形成层级结构。交易通常是远程甚至跨境操作,避免了各国的金融监管。当融资金额达到一定数额时。,

因此,投资虚拟货币必须提高自我防范意识,高度警惕金融盗窃和传销。任何投资都应保持客观理性的心态和安全防范意识。“吃一口是瘦不下来的。” 原则。疫情之下,生活不易,理财更重要。

投资虚拟货币需要注意什么?首先要注意审核币种本身来源的合法性,其次要注意选择正规的下单渠道和渠道,最后要检查相关机构和平台是否具备合法资质. 一般来说,投资虚拟货币需要三个问题,一是引入它是否合法?第二个问题是它是否受到国外金融市场体系的监管?交易平台是否合格的三个问题?发现可疑情况,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。如发现受骗,应及时补正,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。